231卷054号 作者:杜甫 阅读: 评论:
送王十六判官
——杜甫
客下荆南尽,君今复入舟。买薪犹白帝,鸣橹少沙头。衡霍生春早,潇湘共海浮。荒林庾信宅,为仗主人留。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quantangshi.cn/t/30705.html
发表评论:取消回复
正文(*)